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2日至6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电话:18380356452;邮寄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B座19楼。
附件:3-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2日
(联系人:张垚 18380356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