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内江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内江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
三、采购预算金额:430元/吨,1年预计1000吨,按实际处理量结算。
四、拟采购的服务内容及说明
1.服务时间:1年。
2.乙方负责在服务时间内对我公司所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污泥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
五、邀请采购供应商: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内江公司原污泥处置单位自贡力荣农牧有限公司因本月进行设备检修,导致内江公司污泥无法及时外运,为确保污泥规范化处置,现申请重新采购污泥处置单位,经咨询,内江市暂只有一家污泥处置单位能接收我单位污泥及具有相应资质,单位为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公司,但该单位与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故本次采购需与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但实际处置单位为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必须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由于内江市范围内具有处置资质且能够接收的单位仅自贡信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本项目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定自贡市农牧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七、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16日至9月18日止。
八、采购人:内江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18582680130
邮箱:1792219947@qq.com
内江川水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